1、东莞市一共28个镇,分别是:石龙镇、石排镇、茶山镇、企石镇、桥头镇、东坑镇、横沥镇、常平镇,虎门镇、长安镇、沙田镇、厚街镇,寮步镇、大岭山镇、大朗镇、黄江镇,樟木头镇、谢岗镇、塘厦镇、清溪镇、凤岗镇,麻涌镇、中堂镇、高埗镇、石碣镇、望牛墩镇、洪梅镇、道滘镇。
2、东莞市下辖32个镇级行政单位,其中包括4个街道和28个镇。
3、广东省东莞市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区和县城,而是辖4个街道、28个镇。以下是具体说明:行政区划基本情况东莞市作为广东省地级市,其行政区划具有特殊性。根据官方信息,东莞不设市辖区和县级行政单位,而是直接管辖4个街道和28个镇。
4、东莞市的镇街划分以“直管镇”模式著称,无县级中间层级。
